男網戀2周就閃婚 24歲「嫩妻」比他大17歲…下場超慘

新北市一名男子在網路認識一名女子,雙方才交往2個星期,竟在3月14日白色情人節閃婚,進度猶如趕火車。

孰料,婚後男子發現聲稱自己24歲的嫩妻竟比他大17歲,還隱瞞有小孩的實情,此外,還藉男子信用好,帶去地下錢莊借錢,氣得男子提告請求離婚,新北地院判准兩人離婚。

來自花蓮的鄧姓男子今年2月底,在網路認識自稱24歲的李姓女子,鄧男認為雙方年齡相近便墜入愛河,結果才在一起2個星期後,感情火速發展,李女主動向鄧男求婚,雙方還甜蜜地選在白色情人節登記。

原以為兩人能穩定地走下去,未料這段閃婚的背後卻暗藏諸多謊言,鄧男事後才發現嫩妻不僅大他17歲,經濟負債累累,甚至還離過婚有一名女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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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(示意圖/東森新聞資料畫面)

鄧男透露,自從結婚後李女一下子就花光他3、4個月的薪水,甚至藉著鄧男信用良好,李女帶著他到地下錢莊前後借38萬5千元,害鄧男陷入不斷被錢莊追討的危機,鄧男在被迫無奈之下,才請花蓮的媽媽北上幫忙善後。

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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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男表示李女是看上他信用良好,「方便」借錢,才會刻意隱滿年紀、離婚及欠債務的實情,戳破謊言的鄧男認為李女是騙婚,因此憤而提告。

對此,李女則辯稱,鄧男早就知道她的年齡、職業、婚姻等,還有跟女兒一起吃過飯,李女表示從未逼迫鄧男到地下錢莊借錢,強調自己並沒有騙人,因此不願接受離婚。

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新北市地院的判決指出,根據鄧男與李女LINE的對話內容發現,鄧男在今年6月曾提出質疑李女的年紀,但李女未承認自己隱瞞實際年齡,因此認為鄧男主張李女騙婚罪證不足,而遭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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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示意圖/翻攝自Line官網)

不過雙方在婚姻方面早已出現裂痕,婚後鄧男與李女時常為了債務問題爭執,且李女從交往後就封鎖鄧男臉書帳號,堅持不讓對方看,對私生活有所隱瞞。

然而李男也堅持要離婚,因此法官認定婚姻已難維持,判准離婚。

(封面圖/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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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示意圖/Pixabay)

偽造身分證「騙婚」,竟不算詐欺!苗栗一名49歲彭姓已婚男子6年前才因為與人妻外遇吃上官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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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不到他不但沒學乖,還變本加厲,前年與黃姓女子交往,偽造身分證假裝自己單身,甚至和黃女論及婚嫁。

兩人訂婚宴都辦了,卻遲遲未結婚登記,黃女一查才發現彭男早已結婚,氣得告上法院,然而地檢署卻認為彭男的詐欺罪名不成立,只以偽造文書罪起訴他。

(示意圖/Pixabay)

根據《蘋果》報導,彭男早有外遇的紀錄,他食髓知味,不但再度偷吃,甚至還竄改身分證「演很大」,大享齊人之福。

他2015年開始追求黃女,為取得她的芳心,彭男偽造文書塗改身分證,不但將配偶欄妻子的姓名塗掉,還讓自己回春10歲,成功和黃女展開交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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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女指控,她曾借款59萬給彭男,還懷上他的孩子卻不幸流產,之後彭男為了取得她的信任,竟然假裝要和她結婚。

2016年初拿了25萬元舉辦訂婚宴,並將500萬的房產過戶給她,還月繳1萬8租了一棟透天厝金屋藏嬌,把黃女耍得團團轉。

彭男早已為人夫。(示意圖/Pixabay)

不過訂婚之後,彭男卻遲遲不正式結婚、辦理登記,不停拖延之下,黃女和她的家人才察覺有異。

偷偷調查後,才發現彭男早已有家室,便火大的將彭男以詐術「性」交、詐術結婚、詐欺取財等罪告上法院。

然而檢方卻認為三個詐欺行為都不成立,首先兩人是因為感情而發生「性」行為,不算詐術「性」交,再來兩人無登記的結婚事實,也不屬詐術結婚,最後雖然黃女借給彭男59萬,但彭男贈予她500萬房子,應該沒有詐欺取財之意,因此台中地檢署最後只以竄改身分證的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