蝦麵攤 1萬月薪聘頭手 大馬人也應徵!

(新加坡14日訊)蝦麵攤以3400元(約1萬令吉)月薪請頭手,每周工作5天,還包早班交通費,招聘啟事在網上刊載一天就有50人要應徵,包括大馬人。

《聯合晚報》報導,竹腳小販中心的「545黃埔蝦面」攤主李瑞芳(35歲)繼承85年家傳古早味,攤位每天大排長龍。

李瑞芳繼承85年家傳古早味,希望聘請頭手,預備拓展業務。(取自面子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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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午,他的丈夫陳志聖(38歲,從事數碼行銷)在攤位面子書宣布要請頭手,月薪介於2500元到3400元,一周工作5天,周末休息,上班時間是凌晨5時到下午2時,還包早上交通費。

人人稱「蝦面嫂」的李瑞芳育有3歲女兒,目前懷第2個女兒,預產期是10月。她每天凌晨1時50分起早摸黑到攤位剝蝦殼。

陳志聖在面子書調侃說,當頭手的條件是能說華英雙語、能適應快節奏工作環境、最好住附近、有經驗,還能學蝦面嫂「板著臉說『請來吃我的蝦面』」。

陳志聖受訪時說,2500元是底薪,若能多做兩三小時,月薪可達3400元。「算來時薪大約14元(約42令吉),比市價高一些。」

他也說,祖傳秘方不傳,湯頭由攤主熬制,頭手只須專心煮麵。

他強調,不惜出高價請頭手,蝦面不會起價或減料。「我們希望找到長期合作的頭手,準備讓在攤位幫忙的岳父母慢慢退休,也希望打好基礎,紮根后未來拓展開分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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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,應徵情況很熱烈,已有50人通過面子書、傳簡訊或來電說要應徵,他也寄上表格請有意者填履歷表。

應徵者當中,最年輕的是一名阿兵哥,詢問可否結束服役後來報到,還包括兩名印尼男子、4名馬來西亞男子。

 

優厚待遇造成市場壓力

兩名小販行家都說,待遇和工時很吸引人,但也會對其他攤主造成「壓力」。

全國商聯總會小販組副組長劉福記說,按照行情,頭手時薪可達13元,「蝦麵攤給的待遇稍高,更吸引人的是工作時間。」

但他也說,蝦麵攤已建立知名度和顧客群,才有本錢給如此待遇,「其實這樣也會造成市場壓力,一般攤主有心無力,不容易做到。」

新加坡好友廚業公會顧問周亞纔則說:「小販最怕請到做一兩個月就跑的頭手,這樣的薪水和工作時間,有機會請到要做長久的員工,但最重要還是要找到合得來的有緣人。」